(98.12.07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這第一張照片其實是偷吃步的! 是我在麵包店買來拍的,因為在烘焙教室時間不夠用,所以沒有打鮮奶油當夾餡。用買的是為了還原餅乾的真實面貌,讓大家看看我們到底做的是啥東西。不過老師教的愛心形狀滿特別的,第一次看過耶!如果做成粉紅色的當作是送情人的禮物,應該是很適合的喲。 









 因為奶油又要漲價了,教室裡有人問起是否要團購?這樣會比較便宜。登記好人數及所需的數量,幾個女人馬上飛車到烘焙行搬了3箱回來 ,真是驚人的效率呀!原來比我衝動的人還真不少!團購果然力量大,這樣一塊才75元,比漲價前還便宜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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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于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